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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法官居然被拦截,吉林一企业惊呼:法官干坏事难道没人管?!

2021-06-28 18:22  来源:未知   浏览数:
本站讯 2021年1月4日,吉林省德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德卡公司)干了一件震惊全国的事儿:在网上起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宋雨洛、刘阳两名法官,并被正式立案受理!然而好戏只演...

本站讯 2021年1月4日,吉林省德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德卡公司)干了一件震惊全国的事儿:在网上起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宋雨洛、刘阳两名法官,并被正式立案受理!然而好戏只演了两天,正当人们等着看下文的时候,1月6日,德卡公司的起诉就遭到拦截,吉林省高院“审查不通过”,理由竟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审查人是“李向超”。对此,德卡公司感到非常不解:我们起诉的就是省高院的法官,省高院本来应该回避或避嫌,反而对我们的起诉进行阻挠、拦截,说我们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却又不明确告知不符合哪条法律规定,这是典型的护犊子、护短、包庇下属的行为,我们现在才知道吉林省的个别法官为什么胆子那么大了,正是因为有了法院的袒护,他们才什么坏事都敢做!难道法官干了坏事没人管吗?在全国司法队伍整顿的大背景下,吉林省的法院还敢公开包庇下属,实在是令人不能容忍!

德卡公司为什么要起诉省高院两位法官

德卡公司起诉两位省高院法官的事件发生于2021年1月4日,可以说是今年国内企业维权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今日头条、腾讯、网易、法治与社会等诸多网络媒体曾经广泛转载。

据德卡公司的民事起诉状记载,宋雨洛是吉林省高级法院民四庭法官,刘阳是该院民三庭法官、副庭长。起诉书称:

1,在原告(注:德卡公司)与李学志的民事案件中,一、二审德卡公司胜诉,对方申请再审到省高院,省高院宋雨洛法官对没有加盖公章的假证予以采信,而德卡公司举的关键证据——购房合同竟然被消失了,被告宋雨洛法官知法犯法,竟用模棱两可的推测性语言下判决,改判德卡公司败诉(详见[2018]吉民再28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使德卡公司无法收回价值200万的房屋,至今李学志仍在霸占德卡公司诉讼涉案房屋,每年收取近10万元房屋租金,由于被告枉法裁判,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理应由被告承担。德卡公司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2,2006年,德卡公司由扶余市(原为扶余县)五大班子招商引资进入扶余投资建设,全额垫资建县医院,2008年县医院精装修交付使用,但县医院欠德卡公司工程款至今。德卡公司将扶余市县医院诉至法院,松原中院依据合同事实,判令扶余县医院给付欠款本金5404928元及根据合同约定按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县医院上诉到省高院后,刘阳法官则罔顾事实,把由扶余县政府、财政局、卫生局承诺担保工程签订的合同否掉,罔顾事实、不按合同约定裁判(详见2019吉民终392号民事判决书):一是将本应在2017年就到期支付的5404928元工程款改判为888141元,余下的4516844元又说履行期限尚未届满不予支付;二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但合同上明确约定按农村信用社合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04年最高法发布的《解释》中,确立了垫资合同的有效处理原则。《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部分除外。”省高院刘阳法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对企业极不公平,给德卡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545651万元,使企业无周转资金,陷入经营困境。德卡公司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2545651元。

德卡公司称起诉法官是无奈的选择

对于为什么起诉法官,德卡公司的说法是:“我们也是很无奈!因为我们实名举报大半年了,却连一点回音都没有!德卡公司只好又选择在平台上举报,在吉林省政法举报平台上举报,一直显示正在受理中。德卡公司在中央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平台反映省高院宋雨洛、刘阳法官,平台显示:违法线索平台已经接收。但是至今也没有任何结果。对此,德卡公司感到难以理解:难道吉林省政法系统是选择性受理举报?我公司是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的企业,实在是承受不起法官的枉法裁判了。

据法治与社会、腾讯、凤凰、网易、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报道,早在2020年7月10日,德卡公司就实名举报吉林省高院这两名法官,称其枉法裁判,但是到现在快到一年了,省高院既不调查处理,也没有给与任何回复。德卡公司多次到省高院用座机给监察室打电话,监察室说不归他们管。德卡又到省高院信访处反映,信访答复同样是不归他们管(详见相关新闻《实名举报半年未收到任何回复,吉林一企业愤然起诉两法官并已立案》)。

对扶余法官的做法德卡公司称忍无可忍

德卡公司负责人称,由于省高院个别法官的“带头作用”或称“示范作用”,产生了非常恶劣的蝴蝶效应,涉及到我公司的最难以招架、令人忍无可忍的就是扶余市法院的法官们的认定事实不清、判非所诉、枉法裁判。例如:

1,德卡城市广场二楼112户与德卡公司签的是代租合同,业户起诉要求给付代租合同租金。对此,松原中院和吉林省高院均已做出公正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112户其中一户:2020年5月26日,松原市中院的判决是因受疫情影响,判决德卡与商户协商解决(见【2020】吉07民终659号)。商户们不同意,坚持按代租合同租金执行,到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在扶余法院开庭审理之后,判决驳回再审申请(见【2020】吉民申2958号)。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在2021年4月20日,112户其中一户又以同一个理由在扶余法院将德卡公司再次起诉。本来松原中院和省高院已经有了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是不应该重新立案的,但扶余法院不仅重新立案,而且卢欣法官在已有松原中院和省高院判决的情况下,竟然随意改判(见【2021】吉0781民初1118号),竟说疫情已经结束,判决德卡公司给付9个月代租协议租金。卢欣作为主审法官,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二)》不能充分理解应用,不知道什么是情势变更,对省高院和松原中院认定的事实不予采信,对已有省高院和松原中院裁定和判决的案件随意改判,并且为后续的诉讼埋下了伏笔。德卡公司认为,这明显是在打压企业,破坏营商环境!对此,企业已无法承受。

2,购买城市广场商铺的几十名业户,因达不到他们的预期收益,商场开业至今已经五年多,产权商铺业主不到德卡公司办理入住和领取办理产权的手续,凭空捏造德卡公司办理不了房照、欠土地出让金、没有消防验收等各种理由起诉德卡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对此类案件,扶余法院法官判决德卡公司败诉的比率高达90%以上。德卡公司上诉至松原中院,松原中院均依据事实,查明扶余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判非所诉,撤销扶余法院判决(详见【2019】吉0781民初3117号、【2019】吉0781民初3111号、【2019】吉0781民初3115号、【2019】吉0781民初3116号、【2019】吉0781民初3114号、【2019】吉0781民初3113号、【2019】吉0781民初3112号、【2019】吉0781民初2915号、【2019】吉0781民初3067号、【2019】吉0781民初1137号、【2019】吉0781民初4066号、【2019】吉0781民初4065号、【2019】吉0781民初4274号、【2019】吉0781民初3297号等部分判决书)。产权业户又到省高院申请再审,均都被省高院予以驳回。但扶余法院就是“我的地盘我做主”,硬是判决德卡公司败诉(例如:霍天云判决书:扶余法院【2019】吉0781民初3112号、松原中院【2020】吉07民终1号、省高院【2020】吉民申1819号。

2、德卡公司还称,扶余法院已经被抓的前任胡姓院长,曾经鼓励凡是起诉德卡的,诉讼费可以先打欠条,暂缓缴纳。还有一个前任王安军副院长,曾给前任扶余市长做法律顾问,却一个好主意没出过,竟给出坏主意、歪点子,整治外来投资完的企业,现该副院长也已被抓。

德卡公司负责人引用一位哲人的话说:司法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公司通过招商引资进入扶余后,全额垫资建设县医院,投入近亿元资金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修路、退道路红线,为扶余当地创造了2000多个就业岗位,累计缴税5000多万元,就在去年12月份,我们还一次性上缴税款2400多万元。我公司从2006年到扶余投资建设,至今没有回报。其中:垫资5000多万替扶余政府拆迁退道路红线,扶余政府不讲诚信,公开耍赖,拒不兑现承诺,在十分无奈的情况下,我们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历时4年终于胜诉(见【2019】吉行终312号)。可是官司赢了也拿不到钱,扶余市自然资源局马上虚假诉讼,手里拿着对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有着明确规定的2014年7月21日扶余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占地面积11151平方米,建筑面积12.29万平方米,容积率9.06),竟说我公司超容积率欠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共计5400多万,这纯属虚假诉讼,又要继续耍赖。松原市中级法院竟然配合扶余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局将我公司诉扶余市政府行政协议一案的执行款冻结三年(见【2021】吉民初6号裁定),并且拖诉不下判决。2008年我公司投入近亿元资金替政府改造一个棚户区,政府要求限价1250元每平方米销售,我公司严格执行政府限价。可是与我公司同期开发的其他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销售价格均在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而我公司不仅没有赚钱,仅此一项就赔了6000多万元,我公司将扶余市政府诉至法院,松原中院却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我公司败诉,我公司维权至今没有结果(见【2019】吉07行初4号裁定)。而同一个法官,在另一起王恩鹏行政诉讼扶余市、松原市两级政府案件中,原告王恩鹏2008年立案,行政起诉撤销扶余市政府2012年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却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不仅给予立案,而且松原中院法官还判决原告王恩鹏胜诉(见【2018】吉07行初65号判决书)。法院把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王恩鹏以此为依据起诉我公司支付拆迁补偿款近百万元。同一个法官采用双重标准,知法却不依法办案,典型的同案不同判。在扶余,外地企业投资完了不仅官司连天,还要被秋后算账,这样的营商环境让企业何以生存?

政府与法院联动打压企业,这,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的。在这种恶劣的营商环境下,作为没有背景没有靠山的企业实在无法承受政府严重失信和司法不公的双重打击,企业已经频临倒闭,德卡城市广场已经被迫关门停业。我们十分不解,法官枉法裁判,怎么就没人管呢?法官违法究竟由谁来监督?由谁来纠正?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机关都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都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但即使是在这种背景下,为什么个别法官还依旧知法犯法,并且怎么反映都没人来管?在这种营商环境下,企业上哪找到公理、得到保护?司法公正怎么就这么难?司法公正的路到底还有多远?在党中央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队伍整顿的大气候下,我们相信,这一天不会太远!

对于德卡公司起诉法官的进展,媒体将继续关注并将跟踪报道。(记者光瑞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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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腾讯新闻:https://new.qq.com/rain/a/20210628A00BFA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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